金至尊集团7440万港元被挪用,前董事将面临何种处罚?

2025-03-18 12:39:00  阅读 5749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香港证监会对金至尊集团八名前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因其涉嫌未阻止7440万港元挪用。集团放债业务贷款均违约,证监会寻求取消资格令和赔偿令,中芯国际范仁达被牵连。

金至尊集团资金挪用事件概述

事件的起因

金至尊集团出现了7440万港元被挪用的情况。这一事件的源头是香港资源(金至尊集团的前身)在2017年6月8日收购了一家持有放债人牌照的公司全部股权。随后在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香港资源通过新开展的放债业务,授出了12笔总计7440万港元的贷款。这些贷款在到期的时候全部出现了违约的情况,这就导致了公司资金被挪用的问题暴露出来。

涉及金额及公司情况

被挪用的资金数额达到7440万港元,这对金至尊集团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金至尊集团的股份自2003年6月30日起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主要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内地从事商标授权以及零售黄金和珠宝产品的业务。在2024年1月12日,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成功取得金至尊集团的控股权,金至尊集团成为了六福集团的附属公司。

金至尊集团7440万港元被挪用,前董事将面临何种处罚?

香港证监会的行动及诉求

前董事的指控

香港证监会针对这一事件在原讼法庭展开了法律程序,对金至尊集团的八名前董事寻求作出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这八名董事在关键时间都是香港资源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徐志刚、执行董事吴晓林、林国兴、赵建国、戴薇,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范仁达以及徐小平。香港证监会指称这些董事涉嫌没有阻止公司资金被挪用,并且称该收购事项以及这些贷款是挪用香港资源现金计划的一部分。

处罚的依据

香港证监会在寻求作出取消资格令时指出,有关董事全部都违反了他们对香港资源所负有的责任。在行使自身权力和履行职能的时候,这些董事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所以要求法庭对这八名董事作出赔偿令,不论是单独还是共同或者是个别地向香港资源支付7440万港元,也就是针对那12笔贷款所拨付的现金。

事件牵连及相关方反应

中芯国际的情况

因为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达涉及金至尊集团的这起案件被香港证监会追责,中芯国际依据联交所规定披露了相关信息。中芯国际在3月16日晚间的公告中表示,香港证监会3月14日披露的执法信息仅涉及金至尊集团,不涉及中芯国际任何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范仁达除外)。截至3月16日,原讼法庭尚未对香港证监会针对范仁达提起的任何诉讼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范仁达的背景及相关方态度

范仁达从2018年6月22日起担任中芯国际独立非执行董事,他还在其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如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独立非执行董事等众多职位,并且取得了经济学博士学位,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始会长。中芯国际董事会(范仁达除外)认为范仁达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原因包括监管通讯所载的调查结果及结论并无说明范仁达不适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管通讯所载事项不涉及范仁达的任何不诚实、欺诈或诚信问题以及范仁达已确认将参加20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主题(包括香港上市规则合规性)的培训。

这件事情在金融界引起了一定的关注,尤其是对于金至尊集团的股东、投资者以及相关行业从业者来说,他们都在密切关注这一事件的后续发展,毕竟这一事件可能会对金至尊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诸多的影响,比如公司的经营策略、市场形象以及在行业内的信誉等方面。这一事件也为其他公司敲响了警钟,在公司治理、资金管理以及董事责任等方面都需要更加严谨和规范。

金至尊集团7440万港元被挪用,前董事将面临何种处罚?

金至尊集团主要经营什么业务?

金至尊集团主要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内地从事商标授权以及零售黄金和珠宝产品的业务。

哪些人是金至尊集团被追责的前董事?

被追责的前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徐志刚、执行董事吴晓林、林国兴、赵建国、戴薇,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范仁达以及徐小平。

香港证监会为什么要对前董事作出处罚?

因为他们涉嫌没有阻止7440万港元的公司资金被挪用,且在相关事务中违反了对公司负有的责任,未尽责行事。

中芯国际与金至尊集团案件有何关联?

中芯国际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达涉及金至尊集团案件被香港证监会追责,除此以外,案件不涉及中芯国际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范仁达在其他公司还担任什么职务?

范仁达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独立非执行董事等众多职位。

金至尊集团目前的控股情况如何?

2024年1月12日,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成功取得金至尊集团的控股权,金至尊集团成为六福集团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