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手综合整治非法跨境展业,释放了哪些信号?

2026-05-25 16:17:00  阅读 8280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将通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此类非法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非法跨境展业迎来强力整治

监管升级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通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通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这是继2022年底证监会对富途证券、老虎证券等境外券商开展整治以来,监管部门再次以更高规格、更全链条的方式重拳出击,标志着非法跨境展业治理工作全面升级。

整治对象明确

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等,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空白。值得注意的是,整治对象还包括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实践中,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已成为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工具和重灾区。

八部门联手综合整治非法跨境展业,释放了哪些信号?

全链条禁止非法跨境展业

禁止营销招揽

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相关营销招揽活动,包括运营网站及交易软件、发布营销信息、推送投资资讯、开展返利营销、宣传推介境外股票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也被明确禁止为境外机构提供营销宣传、开户引流等便利。

禁止交易服务

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包括通过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跨境接收和传输开户申请及交易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导或协助境内投资者违规开户。

禁止境内主体协助

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交易服务,或为其提供网站及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等支持。

两年集中整治,存量业务“只卖不买”

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

为稳妥清理存量业务,《整治方案》设置了两年集中整治期。在此期间,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集中整治期满后的措施

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境外机构要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

八部门联手综合整治非法跨境展业,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此次整治将全面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将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部门联手综合整治非法跨境展业,释放了哪些信号?

相关问答

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整治方案》的整治对象包括哪些?

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

《整治方案》主要取缔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涉及哪些方面?

一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营销招揽活动;二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非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交易服务;三是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交易服务。

《整治方案》设置的两年集中整治期内,对存量业务有哪些规定?

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集中整治期满后会怎样?

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会受到整治影响吗?

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境外机构要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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