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侵权风波: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争议

2025-05-03 20:22:00  阅读 6185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苏州大学王同学起诉上海迪士尼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因迪士尼未经同意售卖其照片。迪士尼称入园默认游客同意规定,律师表示无法举证则侵权,该事件引发游客权益保护关注。

事件背景

游玩中的遭遇

2022年12月16日,苏州大学法学院的王同学和三名同学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在玩“创极速光轮”项目后,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有游玩时的照片可以售卖。王同学发现工作间屏幕上有很多游客照片,而自己之前并不知晓被拍摄。这一情况让王同学感到自己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因为自己并没有允许园方进行拍摄。

购买照片与后续思考

由于担心照片外泄,王同学支付了118元将照片买下。后来他在上海迪士尼官网上仔细研究“游客须知”和“隐私政策”等内容后,认为园方存在侵权行为。王同学觉得迪士尼这种未经同意拍摄照片并售卖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于是决定通过诉讼来维权。

迪士尼的回应与相关争议点

迪士尼的回应内容

上海迪士尼方面回应称,客户端下单界面及入园前的“游客须知”中已告知对游客拍照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还表示,在游玩项目中拍摄的游客照片用于内部使用。迪士尼的这种回应并没有让王同学满意,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迪士尼所谓的告知是否合理合法的质疑。

格式条款的争议

迪士尼称游客入园时默认签订了包含同意被摄像等内容的条款须知。但这种入园默认签订的格式条款存在很多争议点。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但迪士尼的“游客须知”在订票程序、App等最显眼的地方设置的是乐园禁止行为提醒弹框,而涉及游客利益的告知条款却安排在不起眼处。这些条款中诸如“内部业务、行政、运营、其他合法目的”等表述语焉不详、专业难懂,无形之中抬高了游客读懂条款的门槛。这种“入园即视为同意”是否包含变相强制的意味,游客是否有不同意某条款的选择,这些都存在很大争议。

迪士尼侵权风波: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争议

法律层面的分析与影响

肖像权与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九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也就是游客的同意,景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更不能对外售卖。隐私权也受到法律保护,迪士尼拍摄照片并售卖的行为可能暴露游客的行踪隐私。在这个事件中,如果迪士尼无法举证其获得了使用当事人肖像的许可,那么其擅自使用当事人肖像的行为将构成侵权。

对其他景区的警示意义

此事件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迪士尼本身。旅游景点、景区里拍摄游客照片并进行售卖的情况并非个例。这个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对于其他景点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它提醒其他景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尊重游客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益,建立透明的沟通渠道,确保与游客之间的信任和共识,这对于维护消费者信任和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在这起事件中,迪士尼面临着侵权争议,而王同学的维权行动也反映出消费者对于自身肖像权和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未来,无论是迪士尼还是其他旅游企业,都需要更加注重游客权益的保护,以避免类似的法律纠纷。

迪士尼侵权风波: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争议

相关问答

迪士尼为什么称已告知游客拍照规定却还被起诉?

虽然迪士尼称在客户端下单界面及入园前的“游客须知”有告知,但告知方式存在争议,如重要信息位置不显眼、条款表述难懂、有变相强制游客同意的嫌疑,所以被起诉。

如果迪士尼败诉,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败诉,迪士尼可能要按王同学要求删除肖像、赔礼道歉、返还11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还可能影响其声誉,也会让其他景区更重视游客肖像和隐私保护。

王同学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一方面觉得自身权利被侵犯,另一方面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让消费者重视肖像权、隐私权,也让存在类似现象的景区遵守规定保障消费者权益。

类似迪士尼这种拍摄售卖游客照片的情况常见吗?

比较常见,很多景区都有这种情况,只是之前很少有人站出来制止,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对其他景区有参考意义。

格式条款在这起事件中有什么影响?

迪士尼的格式条款存在诸多问题,如提示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条款可能无效、理解有争议等,这些都成为王同学起诉的关键因素。

从这个事件看,景区应如何保护游客权益?

景区应明确告知游客拍照等相关事项,确保游客真正理解并同意,尊重游客肖像权和隐私权,不设置变相强制的条款,建立透明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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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标题:迪士尼侵权风波: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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