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煤企偷税2.17亿元,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2026-05-24 08:48:00  阅读 6593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5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曝光内蒙古伊东集团西乌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偷税2.17亿元。其通过员工及亲属私户收款、“好煤贱卖”隐匿收入并虚假申报,税务部门已作处理处罚决定,凸显税收监管力度。

疑点初现:煤价与收入的异常波动

煤价显著低于市场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西乌素煤炭公司的煤炭销售均价显著低于当地同期同类煤炭市场成交价格,价差幅度约35%,明显违背行业正常交易规律。这种异常的价格差异,引起了税务部门的高度关注。

收入波动剧烈

在这三年间,西乌素煤炭公司各年度销售收入波动异常剧烈,最高与最低年度收入相差超过80%,差额超过10亿元。如此巨大的收入波动,使得其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税务人员据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偷税手段:私户收款好煤贱卖

私户收款隐匿收入

检查人员发现,为西乌素煤炭公司开展土方剥离的工程公司,违规以该煤企名义对外售煤,并深度参与运营管理。相关收支由西乌素煤炭公司统一核算,形成“权责分离”。通过调取相关人员私人银行账户流水,锁定9名员工及其亲属的私人账户频繁收取煤款。面对询问,涉案人员否认账外销售,税务人员从“打款方”突破,获取关键证据,证实该公司通过此方式隐匿收入。

好煤贱卖截留差价

西乌素煤炭公司还将品质更优、价值更高的原煤,违规伪装成价格低廉的工程煤对外销售。原煤与工程煤之间的巨额差价被悄悄截留,直接转入事先指定的私人账户。通过这种手段,该公司进一步减少了计收入,达到偷税目的。

内蒙古一煤企偷税2.17亿元,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处罚决定:巨额追缴与严厉罚款

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西乌素煤炭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这一决定彰显了税务部门对偷税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部分款项已追缴入库

目前,已追缴入库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2.54亿元,剩余滞纳金、罚款正按规定进一步追缴。税务部门的坚决行动,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权益,保障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内蒙古一煤企偷税2.17亿元,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相关问答

内蒙古伊东集团西乌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如何被发现偷税的?

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其2021年至2023年煤炭销售均价低、收入波动异常,税务人员据此展开调查。

该煤企具体采用了哪些偷税手段?

通过员工及亲属私人账户收款,利用工程公司“代卖”煤炭隐匿收入;将原煤伪装成工程煤贱卖,截留差价到私人账户。

税务部门对其作出了怎样的处罚?

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亿元。

目前已经追缴入库了多少款项?

已追缴入库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54亿元。

剩余款项会如何处理?

剩余滞纳金、罚款正按规定进一步追缴。

此次事件对其他企业有何警示?

告诫企业要依法纳税,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偷逃税款,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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