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史上最重罚单为何高达近6000万元?

2026-06-30 20:39:00  阅读 9266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开出近6000万元罚单,刷新私募罚没纪录。处罚原因是机构利用私募输送利益、报送虚假信息,凸显监管“零容忍”,释放行业严监管信号。

“史上最重”罚单落地

处罚金额创纪录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近6000万元,一举刷新私募基金领域罚没金额的最高纪录。此前,2025年12月优策投资私募违法违规案合计超3500万元被罚,2026年1月瑞丰达相关机构和人员罚单合计超4100万元,此次罚单远超二者。

责任人员受严惩

深圳证监局对玖瀛资产、腾创投资罚没5800余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不仅如此,两家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被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市场禁入使相关人员禁入期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禁止交易则切断其参与证券交易通道,大幅限制其市场参与空间。

违法违规行为揭秘

利益输送手段

经查发现,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输送利益。两家机构旗下多只私募基金互为交易对手,通过债券“对倒”交易进行非公允价格操作。如一只基金以大幅低于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卖出债券,另一只自家基金则以显著高于公允估值的价格接盘,通过这种“左手倒右手”的闭环交易,人为制造价差,将基金财产非法转移至实控人控制的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累计非法获利达2847万余元,直接损害基金持有人本金与收益。

私募基金史上最重罚单为何高达近6000万元?

虚假信息报送

为掩盖利益输送行为,两家机构实施了系统性造假。一是篡改财务数据,在监管核查时,提交经盖章伪造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人为修改144条交易记录,掩盖资金转移痕迹。二是隐瞒关键信息,长期向监管部门及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刻意隐瞒两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规避穿透式监管。三是使用虚假备案材料,整套备案材料长期存续且信息不实,严重破坏监管基础。

监管协同与行业影响

监管多维度发力

针对上述恶劣行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协同发力。行政层面,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行业自律层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启动注销两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行业规范受推动

此次罚单的核心目的在于督促存续的私募机构引以为戒,自查自纠、抓紧整改通道化、违规代持等各类不规范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当前监管导向来看,后续不排除会有更多处罚措施落地,其核心目的在于推动行业及生态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整治私募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监严管态势持续巩固,此次“史上最重”罚单再次彰显监管决心。

私募基金史上最重罚单为何高达近6000万元?

相关问答

此次私募基金史上最重罚单涉及哪些机构和人员?

涉及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两家机构合计罚没5800余万元,3名责任人员罚款100余万元,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

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具体有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输送利益,通过债券“对倒”交易非法转移资金获利2847万余元;长期报送虚假信息,包括篡改财务数据、隐瞒关键信息、使用虚假备案材料。

对两家机构实际控制人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不得直接或以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任何证券。

监管部门为何对此次违法违规行为开出重罚?

此类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这一重罚对私募行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督促私募机构自查自纠、整改不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彰显监管决心,后续可能有更多处罚措施,推动私募行业及生态健康发展,巩固严监严管态势。

与之前的私募违法违规处罚案例相比,此次罚单有何特点?

此次罚单合计近6000万元,远超之前的优策案和瑞丰达案,处罚力度“史上最重”,还对实际控制人采取双重严厉措施,涉及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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