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餐饮现身
近日,“罗永浩吐槽西贝预制菜”引发热议,网友调侃要开“东贝”餐馆做新鲜现炒。9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发现内蒙古通辽有一家2025年2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5万元的“东贝”小微企业。餐馆服务员称主营荞面和炒菜,都是现做非预制菜,目前仅一家门店。老板表示开业在网络争议前数月,取名与“西贝”无关,也无对外宣传想法。
律师解读侵权判定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认为,若“东贝”标识、菜品名称、店内装潢与西贝高度相似致消费者混淆,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单纯文字相似不直接侵权,判断关键在于“商标近似”和“足以造成公众混淆”,这是综合评判过程。
法律依据阐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若“西贝”品牌名称、相关LOGO已核准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东贝”在LOGO设计、店内装潢高仿西贝,且在相同餐饮服务及核心菜品上文字字形相近致公众混淆,才可能符合商标近似认定标准。所以,“东贝”餐饮是否侵权不能仅看名称,需全面考量各方面因素。

相关问答
东贝餐饮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位于内蒙古通辽,成立于2025年2月13日,注册资本5万元。主营荞面和炒菜,都是现做,目前只有一家门店,老板称开业在网络争议前数月,取名与西贝无关且不准备对外宣传。
律师对于东贝餐饮是否侵权是如何判断的?
如果“东贝”使用的标识、菜品名称、店内装潢与“西贝”高度相似,且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就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单纯文字相似不一定侵权,关键看“商标近似”和“足以造成公众混淆”。
判断东贝餐饮侵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若“西贝”相关内容符合条件,“东贝”在多方面高仿且造成公众混淆,才可能符合商标近似认定标准。
东贝餐饮的名称是怎么来的?
老板表示取“东贝”这个名字和“西贝”没有关系,在这次与西贝有关的网络争议数月前,餐馆就已经开业了。
东贝餐饮目前有什么经营计划?
目前只有一家门店,老板称没有对外宣传的想法,主要经营荞面和炒菜等中餐,强调都是现做的,不是预制菜。
消费者如何看待东贝餐饮和西贝的关系?
部分消费者因名称相似及网络调侃对二者关系产生好奇,但随着了解东贝餐饮实际情况,看法不一。一些人关注其菜品和服务本身,而对于是否侵权,很多人表示需依据法律判定。
简短标题:东贝餐饮真的侵权了吗?律师说法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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