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信任与帮忙的背后
2021年6月底,对于李女士来说,一通来自农行咸阳帝都花园小区支行负责人郑某电话打破了日常。郑某称希望李女士帮忙完成1000万元业绩现金存款任务,并且承诺一年内不能取回可保本。李女士所在企业长期与农行有业务往来,基于对银行的深度信赖,她同意了这一请求。
存款变基金的意外
不久后,郑某来到李女士办公室,使用她的手机独自完成了操作。李女士当时以为办理的是存款业务,并未在意。后来查询时却惊讶地发现,这1000万元被购买成了一只名为“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A”的基金。该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要求每笔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风险等级为高风险。
双方争议焦点
李女士的指控
李女士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了她的信任,诱导其购买超出风险评级的产品。而且在整个购买过程中,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在基金亏损过程中,郑某还以“内部消息”等说辞劝阻她赎回,最终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截至2024年11月13日,该基金累计亏损已达579万余元,她觉得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违背了基本业务准则和职业操守,应当赔偿其损失。

银行的辩解
银行方面辩称,李女士起诉状中多处事实系杜撰,目的是将基金投资风险转嫁给银行。银行指出,李女士常年投资基金产品,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投资经验,足以区分存款和基金的区别。银行提交证据显示,李女士2015年即开立证券第三方存管业务,2020年至2021年间先后认购过多家基金公司的产品。对于“郑某独自操作原告手机”的说法,银行予以否认,强调李女士认购基金时银行卡余额高达5250万元,如此巨额资金的账户密码不可能交由他人保管,仅认可购买时郑某曾在李女士办公室,但否认存在代客操作。银行提交的购买记录显示,李女士通过手机银行自主完成认购,需输入密码登录,依次签署《风险提示书》《基金产品信息概要》《投资人权益须知》等文件,并点击确认“未经销售人员代为操作”。银行认为,李女士系自主完成全部购买流程,应当承担投资风险。针对李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辩称该记录系郑某与第三人的沟通,形成于认购基金之后,与李女士认购基金无关。银行还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纪要指出,金融消费者根据既往投资经验能够自主作出决定的,应当自负投资风险,所以银行认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结果与后续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查明,李女士于2021年7月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主认购案涉基金,购买过程需输入密码登录,阅读并同意《基金合同》《风险提示书》《基金产品信息概要》等多份文件后方可完成交易。银行提交的风险评估问卷显示,李女士的风险测评结果为“激进型”,适合包括高风险在内的各类产品。李女士此前已有多次投资基金的经验,并非初次接触基金产品的金融消费者。法院认为,本案中李女士主张的损失尚未实际发生,因其当庭陈述案涉基金尚未赎回,持仓收益仍在变化。退一步讲,即便损失已实际发生,李女士系通过电子渠道自主购买,购买过程中银行已对产品信息进行了详尽展示。李女士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存在不当推荐、代客操作等行为,其主张银行诱导购买、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等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同时指出,投资者拥有投资决策的自由意志,所有风险防范流程均系通过外在提示给予警醒,最终仍应由投资者自身做出是否承担风险的取舍。李女士作为具有投资经验的理性经济人,应对高收益伴随的高风险有充分预见性。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李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李女士提起上诉
李女士表示,一审后她提起上诉。近日,她收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将于3月23日进行庭询谈话。二审时,她将向法院提交录音和现场证据等,试图为自己的诉求争取支持,期望能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
此次女子购买基金亏损超500万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金融投资风险以及银行销售规范等多方面的关注。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责任界定成为焦点,而二审的结果也备受期待,它或将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范例。

相关问答
李女士为什么会购买这只基金?
李女士所在企业长期与农行有业务往来,基于信任,应农行咸阳帝都花园小区支行负责人郑某完成存款任务请求,同意将1000万元存入银行,后被郑某用其手机操作购买了该基金。
银行对李女士的指控是如何回应的?
银行辩称李女士起诉状多处事实系杜撰,她有丰富投资经验能区分存款和基金,郑某未承诺保本,否认代客操作,称其自主购买应担风险,微信记录与认购无关。
一审法院驳回李女士诉讼请求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查明李女士自主认购基金,签署多份风险提示文件,风险测评“激进型”适合高风险产品,且她有投资经验。她未证明银行不当,损失未实际发生,故驳回诉求。
李女士上诉准备提交哪些新证据?
李女士准备在二审时向法院提交录音和现场证据等,但具体证据内容暂未明确。
如果李女士二审胜诉,对类似案件会有什么影响?
若李女士二审胜诉,可能会为其他类似因银行销售行为引发的投资纠纷案件提供参考范例,促使银行更加规范销售行为,重视投资者风险告知。
从这个事件中,投资者能得到什么教训?
投资者即使与银行有业务往来,也不能轻信“保本”承诺,投资前要充分了解产品风险,自主决策,不能仅依赖他人推荐,要有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
简短标题:女子1000万买基金亏损超500万,银行有责还是投资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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